《看不見,他依舊在–懷念洪醒夫》 吳念真
七月十八日,頂著大太陽和陳銘磻到彰化八卦山學苑,任務是跟彰化幼獅文藝營的同學們聊天。
本來從四月底那場新聞價值大於實際效益的「學苑影展」結束後,我已拒絕任何座談或是演講之類的活動,理由是小說我已很久沒寫,沒資格談;電影嘛,理論與實務鴻溝過大,談來談去談不出個鳥來不打緊,到最後總惹得一肚子氣。然而,這一天,不但路遠迢迢地自投羅網去演講又座談,而且講的題目又是「小說與電影」。之所以破戒的原因是文藝營幹部全是文壇好友,如林雙不、吳晟等,他們對文藝紮根的熱情和誠懇既令人感動,他們的召喚便難以拒絕,此外,更重要的是洪醒夫託了一句話過來──「叫那個吳仔念真下來喝喝酒!」
認識洪醒夫的人是在六十五年秋天,在這之前已讀過他寫的一些小說和其他文字了。最喜歡的是〈金樹坐在灶坑前〉和他為六十四年年度小說選所寫的一些短評和序言,理由是他的文字運用與率性的表達方式,正是我所心儀的一種模式。和他見面是透過荻宜安排的,那年初夏,我寫了一篇小說叫〈婚禮〉,巧合的是他當時正有同樣的構想,「你先把我寫掉了!」見面第二句話他就這麼說。
那時直截地就很喜歡他,因為他的「鄉土臉」告訴我這個人和李赫一樣,文如其人,土味很重,和他講話可以不打草稿,不必像面對一些有著「舞臺臉」的「作家」,得陪他對詞兒,陪他背一些文藝大國的文藝大師們慣有的屁話!果然,不到一個小時和他已經對上了眼,要不是荻宜和他太太在場,我看早就和後來幾次聊天一樣,「幹」成一團了。
之後,透過書信的往返,彼此之間似乎都發現了「共通點」──我們都是出身自寒酸家庭的長子,都好管閒事,自己的事都理不完偏還喜歡替人家抱不平。
臺灣的作家普遍生活的壓力都很大,大夥兒忙著賺「銀兩」(他最愛用這兩個字)填肚子,況且一個在臺北,一個在神岡,交往幾年見面次數真可以數得出來,然而,不知他怎麼想,在我,他可是我的朋友了,而且是很「可怕」的朋友,那一兩年裡,我寫的東西又快又多,臺灣作家的爛毛病是儘管背後可以罵得你一文不值,見了面卻彼此猛送高帽子,活在這種虛榮裡的我最受不了洪大俠的來信,也許是曾經寫掉他想寫的東西,結了深仇吧,信裡總沒好話,不是說我「草率」,就是說「令鄙人很是失望」……他總給我帶來一些良知上的壓力與自省,好多次,我都告訴人家,洪醒夫真是「可怕」的朋友,看不見,卻依舊在──特別在我提筆的時候,總會有他的影子,讓我直覺地想,這麼寫,洪大俠看了,又會說什麼?
在幾度的會面中,有兩次特別值得一記,一次是六十八年底陳若曦第一次回國,黃春明和陳映真在北投辦了一個聯誼會,那天不知怎地大家心情都很沉重,陳若曦講話講到一半時,王詩琅先生來了,由於他行動不太方便,黃春明便從樓下把他背上來,當我看到這一幕時,剎那間竟想到好多好多那時日並不允許我們去想的事,忍不住跑了出來,站在窗口猛哭一場,待擦乾眼淚轉過頭時,卻看到洪醒夫也站在那兒,黑黑胖胖的臉上全是淚水,沉默了好一會兒後,兩個人卻相對笑了笑,說:「幹!」
那天會餐後,我告訴他可能到中影上班的事,問清了工作狀況,和我自己的一些想法後,他說:「好機會啊,先拼一下,讓家裡生活好過一點,但是……」他又強調:「劇本寫寫,也別忘了小說,尤其是你那個有關礦工的長篇。」
之所以毅然地在許多反對聲中到中影上班,投入電影工作,那一天他的話事實上是我心底很大的一股支持力量。
另一次是七十年春天,和他、宋澤萊等到清華大學參加一個座談會,當晚就住在清大,夜裡大雨滂沱,有人買來一堆啤酒,於是徹夜聊天,從宋澤萊的坐禪經驗談到電影界的荒謬事,從選舉、社會現象談到他正在下功夫的臺灣史,我說:「那你怎麼不以臺灣的歷史為背景,寫一個長篇呢?」他反問我說:「幹!那你那個礦工的長篇呢?」
回來之後,一鼓作氣,我把那個長篇從兩萬四千多字寫到五萬多字,原因是,洪大俠講話了,不幹不行!
然而,讓他失望的是,就這麼擱下來了,直到現在,從沒再寫一個字。
我知道,他對我是失望透了,七十年我莫名其妙得了電影劇本的金馬獎,他來了一封信,只有幾個字說:「恭禧。礦工的長篇什麼時候拿出來?」我知道他的意思,畢竟道賀只有兩個字,責備卻占了七成。
也許,他已經把我歸類成製造廉價文化的人了,今年他幾度來臺北,卻不像以往一樣至少打個電話來,就連要我下臺中找他喝酒都是託陳銘磻傳話的。
那天下了八卦山便直奔豐原,一進三民書局的地下室,看到兩個小孩在那兒玩,其中一個簡直是洪醒夫的翻版,我就知道,大俠已經在裡頭了,果不其然,一張胖胖的黑臉從書架後面冒出來,說:「幹,吳仔念真!」
去吃飯的路上,我和他走在最前面,也許是默契,兩個人絕口不談小說或電影的事,反而彼此關心生活上的事,知道他已經買了一幢房子很替他高興,我說他已經有妻子、兒子、房子,只有房子是「未完成式」,而我只有妻子是「完成式」,其他兒子、房子則還是「現在進行式」,所以他「略勝一籌」,聽得他哈哈大笑。
那天,誰會知道竟是最後一次見面呢?吃飯的餐館正在辦喜事,也許為了省事,乾脆我們這一桌也送來完全相同的菜餚,甚至還有喜氣洋洋的湯圓呢!由於前年他輕微地中了多氯聯苯的毒,所以和朋友相約戒了酒,然而這種時光要是沒酒總覺得怪,所以他堅持叫了啤酒,而且特別聲明,這不是酒,只是「飲料」,於是便以選舉笑話下酒,鬧成一團,最後,他要服務生把剩下的炸排骨包起來,給我回臺北的路上吃,「補一補,君子不重則不威!」他拍拍略有一點「成績」的肚子說。
臨別時,又在三民書局猛拍照片,亂開玩笑,說幾年後,要是誰怎樣怎樣,可以拿照片讓人家瞧,告訴人家說:「他就是我的朋友!」那時,外頭正下大雨,我催著要走,說:「好啦、好啦,下次再扯,我們都可以活得很久,不怕沒機會!」車要開了,我拎著排骨,看見他和他的太太、孩子站在走廊上,隔著雨絲和我們揮手,我還記得他那時的樣子,胖胖的、黑黑的一張「鄉土」臉,咧著嘴巴笑……
也許,那天我們不該那麼放肆地拿生、死開玩笑,尤其最後那句話恐怕會讓我自責一輩子,然而,又有誰想得到此後果真再也沒機會再見、再扯他一個晚上了呢?你說,才三十四歲的一條壯漢,一部以臺灣歷史為背景的長篇小說還沒寫成的作家,兩個還不懂事的小孩的爸爸,一個清寒家庭的長子、一個丈夫、一個老師,更是一個令人懷念的朋友啊!
我總是讓他失望的,就是那天他要我在路上吃的排骨直到接獲他的死訊時還依然擱在冰箱裡,更不用說那個礦工的長篇了,我還不知道該怎麼寫下去呢,提筆時,也許我又會想到,要是洪大俠看我這麼寫會說些什麼?雖然,我們都看不見他了,但對我來說,他依舊在,和李赫一樣,文如其人,一張黑黑、胖胖的、土裡土氣的鄉土臉;一聲聲乾淨俐落的:「幹!」
(選自文藝月刊一五九期,民國七十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