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大附中學生宿舍租借管理規定
日期:105年6月30日修訂
一、入住宿舍前:
1. 入住前請詳閱本規定,並告知行政、隊輔、老師、學員等人員、恪遵規定。
2. 請完成各項租借手續辦理。
3. 租借單位入住前三天於學校網站(行政單位-學務處-學生宿舍)查看床位表。
4. 租借單位入住當天下午16:00後,由租借承辦人親自領取宿舍鑰匙及相關使用物品並簽名。(如須委託他人請事先告知說明)
5. 入住時間以租借單位申請表為準,如有修正或變更,應及早說明並告知,其退宿時間為上午09:00前,辦理完成退宿手續,並請配合宿舍管理。
6. 核對領取實際租借寢室鑰匙數、門禁卡二張(男1、女1)、冷氣儲值卡數及儲值金額、冷氣、風扇遙控器每層樓各一組,由各單位隊輔保管,且當日確認寢室公物、設備完整或報修。
7. 租借單位請自備垃圾袋及生活必需品(例:盥洗用具、吹風機、寢具、藥品箱、雨具)。
8. 宿舍作息時間06:30解除保全,晚上22:45設定保全,租借單位之隊輔、學員須在22:00前回到宿舍,請務必配合。
9. 學員辦理報到入住手續時,可向宿舍借用二張桌椅,報到完畢後請立即歸還。
二、入住宿舍中:
1. 宿舍作息時間06:30解除保全,晚上門禁21:45租借單位及學員最晚須在22:00 前回到宿舍,宿舍於22:45一樓將設定保全請務必配合。
2. 冷氣儲值金額,會依租借天數給予事先儲值(3-5日儲值200元/冬季、600元/夏季),除租借單位另有說明確切所需儲值金額。
3. 如發生學員不慎損壞公物或設備,請務必告知宿舍老師報修並須照價賠償。
4. 進入宿舍請輕聲交談,保持肅靜,以免影響宿舍安寧。
5. 每日早晚就寢前後請隊輔巡查寢室、走廊,注意關水,關電,關燈,以節約能源。
6. 宿舍不提供集體廣播、找人。
7. 租借二樓單位盡量不要使用電梯,改走樓梯,以節約能源。
8. 非租借單位行政、學員、老師、康輔人員一律禁止進入宿舍。
9. 單位活動隊輔務必提醒叮嚀,學員不得攜帶或購買煙、酒、牌(博奕)等紀念物品,請隊輔協助勸導或代管至活動結束。
10. 宿舍、寢室內嚴禁燉煮烹調食物,宿舍內不得攜帶使用電湯匙、燉鍋、瓦斯及危險物品,一旦發現,一律代管至退宿。
11. 宿舍內嚴禁抽煙、酗酒、聚賭,一旦發現上述情事,經呈報上級後,依規定處理。
12. 同一寢室吹風機嚴禁同時2支(不含)以上使用、以免發生跳電情形。
13. 各樓層設有洗衣機、脫水機、烘依機等,使用時間至23:00,以免影響安寧。
14. 夜間保全設定後,若有急事求助舍監請走電梯,以免觸動保全影響就寢品質。
15. 風大時請注意門窗關閉時保持輕聲。
16. 請活動於租借樓層,未租借樓層、寢室,請勿擅入。
17. 每日22:00請關閉寢室大燈、走廊燈、改開夜燈與桌燈,以節約能源。
18. 請節約用水用電。
19. 每日發放餐點請固定時間及位置,剩餘餐點及垃圾請完成處理。
20. 未租借之場地、設施及器材等請勿任意使用,若經查獲將依規定呈報付費,並作為下 次租借與否之依據。
21. 進入宿舍請保持安靜,並請隊輔老師維持安寧秩序,以免影響附近住戶及其他活動團體作息。(如經其他單位或住戶投訴,將呈報後作為下次租借與否之依據)
22. 請維持寢室每日之內務整潔,完成垃圾收整,並自行安排學員協助運送、傾倒於宿舍後方之子母車內,寢室內禁止用餐如便當等食物。
三、退宿:
1. 退宿時當日09:00前完成寢室公物設備清點。
2. 協同宿舍老師清點無誤之後,歸還寢室鑰匙及門禁卡、冷氣卡。
3. 宿舍老師協助核算記錄冷氣費及報修賠償費用。
4. 若退宿後未完成寢室環境區域整理還原,將呈報收取清潔費用。
5. 公物賠償費用,如下: 冷氣儲值卡300元、馬桶不通2000元、冷氣遙控器900元、風扇遙控器600元、門禁卡600元、蓮蓬頭400元、椅子1000元、夜燈燈罩400元、夜燈燈泡200元、寢室門鎖匙100元、撐衣竿150元,其餘依損害情況評估。